中新經緯3月2日電 因未及時披露定增協議,廣匯汽車控股股東新疆廣匯實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廣匯集團)及實控人孫廣信被上交所通報批評。
上交所網站截圖
上交所2日公布的監管信息顯示,根據大連證監局《關于對新疆廣匯實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孫廣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2〕32號)查明的事實,2017年8月,廣匯汽車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在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事項進行過程中,分別與招商銀行、中信銀行等9名實際出資人簽署《關于認購廣匯汽車服務股份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之協議書》,約定對上述實際出資人認購的股份提供本金及收益保證。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與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認購方簽署上述本金及收益保證的協議和合同,對投資者投資決策具有重大影響,屬于非公開發行事項中的重要內容。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未及時告知并配合公司披露上述信息,影響投資者知情權。
上交所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2.1條、第2.3條、第2.23條等相關規定。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廣匯汽車控股股東廣匯集團及實際控制人孫廣信予以通報批評。對于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中新經緯注意到,4個月前,廣匯集團還因未按規定履行要約收購義務被證監會立案。
2022年11月1日早間,廣匯集團旗下3家A股公司發布公告稱,10月31日接到廣匯集團的通知,其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07202228號),相關事項涉及未按規定履行要約收購義務被立案。
經核實,相關事項系2015年廣匯集團重組原大洲興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過程中,與其原實際控制人陳鐵銘之間發生的股權糾紛事宜,屬廣匯集團歷史行為。
官網資料顯示,廣匯集團創建于1989年,是新疆本土“世界500強”企業,現已形成“能源開發、汽車服務、現代物流、置業服務”四大產業板塊并進的格局,擁有廣匯能源、廣匯汽車、廣匯寶信、廣匯物流、合金投資5家上市公司,員工近10萬人。
廣匯汽車1999年從新疆起步,目前業務涵蓋銷售、租賃、維修、保險、二手車等,覆蓋全國28個省市,擁有近1000家經銷網點。2016年6月,收購寶馬在國內最大的經銷商寶信汽車(現更名為“廣匯寶信”,港股,01293)。
業績預告顯示,廣匯汽車預計2022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22.8億元到26.7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