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3月1日電 國家煙草局辦公室1日發布通知,為進一步鞏固監管執法成果,規范電子煙市場秩序,持續推動電子煙產業法治化規范化治理,國家煙草局決定組織開展規范電子煙市場秩序專項檢查。
通知指出,近期各地煙草局在國家煙草局部署下,依法查處了一批非法制售不符合《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GB 41700-2022)未通過技術審評的“口味電子煙”案件,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奶茶杯”“可樂罐”等隱形變異電子煙行為。
通知同時提到,無煙草專賣許可證生產經營電子煙行為時有發生,少數依法獲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市場主體規避監管,甚至違法違規,有的電子煙生產企業在交易管理平臺以外進行交易,個別電子煙生產企業仍違法生產“口味電子煙”,個別零售市場主體運用互聯網和微商違法銷售電子煙等。為進一步鞏固監管執法成果,規范電子煙市場秩序,維護合法市場主體和消費者權益,持續推動電子煙產業法治化規范化治理,國家煙草局決定組織開展規范電子煙市場秩序專項檢查。
根據通知,檢查重點涉及三方面:
一是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
其中,對未依法獲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企業,重點檢查2022年10月1日過渡期結束后是否存在非法生產經營電子煙用煙堿、霧化物、電子煙產品等行為。
對依法獲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企業,從事內銷的電子煙產品生產企業重點檢查是否制售“口味電子煙”;是否生產(代加工)未通過技術審評的內銷電子煙產品;是否存在不按規定渠道供貨的行為,以及未通過電子煙交易平臺進行的銷售行為等。從事出口電子煙產品生產企業重點檢查其生產的電子煙產品是否為真實出口以及是否建立相關質量安全制度等。從事電子煙用煙堿、霧化物等生產企業重點檢查其采購的原料來源渠道及產品流向,是否存在向未依法獲得煙草專賣許可證企業供貨行為等。
二是電子煙批發企業。
對依法獲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企業,重點檢查是否存在產品品牌規格準入,以及生產企業市場營銷活動管理、電子煙產品經營規則、物流保障能力建設等。
三是電子煙零售市場主體。
對未依法獲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重點檢查2022年10月1日過渡期結束后是否非法從事電子煙銷售業務。
對依法獲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重點檢查是否設置保護未成年人警示標志,是否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產品,是否銷售“口味電子煙”,是否從當地依法獲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電子煙批發企業之外的渠道購進電子煙產品,是否通過網絡銷售電子煙產品,是否排他性經營電子煙產品等。(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