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2月28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28日消息,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董事李國華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國華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國華利用擔任原江西省郵電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原江西省郵政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黨組書記、局長,國家郵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李國華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2年2月1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李國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2年9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李國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國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陽奉陰違,不落實中央巡視整改要求,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旅游、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任人唯親、任人唯利,在郵政系統任職期間嚴重破壞選人用人風氣;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回報;道德敗壞、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毫無紀法底線,“靠郵政吃郵政”,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
李國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李國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當年11月4日,最高檢網站通報,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國華決定逮捕。李國華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中新經緯APP)